单位职责:开展人才交流服务(包括人才引进、组织人才交流洽谈、签订人才合同服务、人才公证服务);办理各类人才流动手续;转递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,保管流动人才档案,承办人事代理业务;收集、整理、发布人才供求信息;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审核上报工作;开展流动人才党组织管理及建设工作;办理经授权的聘用合同鉴证工作及其他业务;研究拟定我市人才市场发展规划;指导区、县(市)人才交流工作及人才市场建设;受市人事局委托,办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、人才交流会的审核、报批、监管工作;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