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滕州市公安局在市委、市政府和业务上级的正确领导下,在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,围绕“平安滕州”建设,扎实推进了各项
公安工作,为全市社会稳定、经济发展、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,2001年、2002年连续两次荣获“全省优秀公安局”称号,2003年荣获“全国优秀公安局”称号,2004年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全省执法为民先进单位”和“全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,2005年有两名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,其中局长
李卫东同志既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,又被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长称号。2006年被评为“全省治安防控先进单位”。2007年荣获
山东省“富民兴鲁”劳动奖状。队伍建设连续七年实现了无重大违法违纪的目标。